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腐蚀类、易爆类、强氧化剂类等。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公安部确定、公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化学品。
常见的例子包括:
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硫酸、高锰酸钾(亦是易制爆)。 易制爆化学品:硝酸、高氯酸、过氧化氢、过氧化钠、重铬酸钾、硼氢化钾等。
1、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
2、入库验收登记: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危化品 | 注意事项 |
有毒有害品 | 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源、热源,保持容器密封 |
强酸类 | 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碱类、金属粉末、卤素等分开存放。 |
强碱类 | 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注意防潮和雨淋,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措施。 |
易燃易爆品 | 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分开存放。 |
4、减少库存:
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储存要点:
(1)危险化学品分类隔离存放,做到专场专库、定点定位定置分区,专人管理,专车专运。
(2)包装物、容器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跑、冒、漏、滴、蒸发现象,使用期在试压规定期内。
7、废品处理:
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8、无标签处理
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管理:需储存在有防盗门窗的储存室内,储存室需要有视频监控、并保留3个月以上;同时双人双锁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记录,并按时登录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室要求:有防盗门防盗窗,双人双锁管理;出入库时,应填写出/入库单,填写出入库登记表、并定期盘存余量,管理员双人签字;同时出入库均需按时登录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其它治安要求:有视频监控,并且视频保存3个月以上;有基本物防设施,有电子巡更系统,并定时巡逻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防恐应急演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