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异常数据指明显偏离预期或日常规律的实验结果,其产生与人员、试剂、仪器、方法、样品等因素相关。为保障实验结果可靠有效,确保后续判断与决策准确,特制定本手册,规范异常数据的分析、处理与上报流程,实现异常结果的及时、全面、客观处置。
试验人员:负责对异常样品进行初步控制与及时上报,并在后续调查中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操作细节及相关信息。
复核人员:负责对实验数据进行复核,评估实验人员操作、试剂与耗材、仪器状态、计算方法等全流程环节,客观分析导致数据异常的可能原因。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并指导异常数据的全面原因调查,审核调查过程与结论,并最终批准根本原因分析结果及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调查应覆盖检验全过程的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操作、样品状态、仪器性能、试剂质量、环境条件及方法适用性。
对于滴定、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分析方法,可通过对原保留样品进行重新测定,以初步判断是否为偶然误差。
实验室负责人需与试验人员一同回顾分析方法,核查原始记录(含图谱)、仪器使用日志、校准状态及具体操作过程。
若在初步调查中能明确判定原因(如操作失误、仪器瞬时故障等),则调查可终止。
(2)深入调查
若初步调查未能确定根本原因,则需设计更具针对性的测试方案,以尝试复现问题并定位根源。
复验方式选择:
原样复验:当怀疑异常源于实验室内部偏差(如仪器状态、试剂效能、操作一致性)时采用。
重新取样复验:当怀疑初始样品存在误取、污染或不具代表性时采用。
复验执行要求:
若已确认为明确的实验室偏差,应由原试验人员在排除该偏差后,对原样品进行复验(必要时进行两次平行测定)。
若原因不明但不能排除实验室偏差,应由原试验人员与另一名复核人员共同对原样品进行平行复检,并同步核查关键环节(如试剂、仪器设置、操作步骤)。
复检结果合格,可判定样品合格;若仍不合格,则按首次异常结果处理程序执行。
记录与替换:
若复检结果合格,应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报告数据。原始异常数据不得销毁,应在记录中清晰注明“无效”,并由调查人签字及注明日期,以备追溯。
纠正措施:立即执行,以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如人员再培训、仪器维修、试剂更换)。
预防措施:分析根本原因,建立或改进相应机制(如修订操作规程、增加关键控制点、完善仪器预防性维护计划),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所有措施的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与验证,确保其有效性,并形成闭环管理。

